(一)符合标准的机构向“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提交《开展申请表》、单位资质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在收到材料后进行核实,确定申请单位提交信息真实有效,确定申请单位具备开展条件,确定负责人诚信可靠、无不良记录后,双方签署协议,同时申请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三)双方签署协议后由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为申请单位颁发授权证明。
(四)开展单位收到授权证明后以“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授权单位”的名义开展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工作。